咸宁网讯 通讯员 汪善德 吴伟:1月20日上午,当事人陈某、汪某向崇阳县人民法院送来“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锦旗,表达对崇阳县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谢意。
陈某、汪某等人与天城镇香山村某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一案经崇阳县法院判决后,天城镇香山村某组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崇阳县法院依法对天城镇香山村某组的财产进行查控,及时冻结扣划银行账户上的存款,兑现生效判决。
“原本以为拿不到这笔钱了,感谢崇阳县法院秉公执法!” 陈某、汪某满怀感激地说。
编辑:金娓
上一篇:
咸宁市民政局驻崇阳蛤蟆石村工作队 驻村办实事帮扶暖民心
下一篇:
【新春走基层】柳林村里瓜籽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