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沈二民、通讯员叶志雄报道:入汛以来,崇阳县降水频繁,多次出现集中强降水过程,先后遭受了“6·02”、“6·28”、“7·03”特大洪涝灾害,12个乡镇普遍受灾,经济损失1.8亿元。
暴雨引发部分乡镇河流水位暴涨,多处发生山体滑坡,大量农田被淹,全县受灾10378人,紧急转移安置785人;房屋倒塌66间;农作物受灾面积20262亩。面对灾情,该县“四大家”领导迅速作出反应,把防汛抗灾工作作为当前”两学一做”工作的重中之重,挂点县级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火速奔赴责任区域一线迎考、赶考,现场指挥抢险救灾。所有驻村包保工作组党员干部全部奔赴抗洪救灾一线,受灾乡镇除留守办公室值班人员外,所有镇、村干部全部深入灾情现场,全力投入抗洪抢险之中。
灾情发生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防汛应急预案要求,两次启动了防汛应急四级响应;公安、人武、消防、武警等迅速调集警力装备帮助群众紧急转移;财政部门紧急调拨救灾资金投入到防洪抢险救灾;交通部门对塌方路段进行清理;水利部门及时发出山洪灾害预警,并派工作队到现场指导抢险救灾工作,派发抢险物资;及时组织施工队伍抢修水毁水利工程。在这次防汛“赶考”中,县纪委、县委办、县政府办、县防办认真抓好防汛值守督查督办,定期不定期进行实地、电话查岗,确保各级各部门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物资到位。所有水库、河堤、塘堰等明确要有人24小时值守。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制度。凡是科级以下干部防汛值守缺岗被省、市抽查进行通报了的人员,一律先就地免职,再由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凡是被县级检查发现无人值守的,单位要全县通报批评,分管领导作书面检讨,对其本人进行政纪处分。至目前,该县共有27人因违反防汛工作纪律进行了处理,其中:党内警告处分1人,行政警告处分2人,诫免谈话2人,通报批评22人。
县民政部门第一时间分赴重灾区查灾、核灾;迅速对受灾群众进行了安置,核发生活用品、食品等,并对转移群众发放救灾生活补贴;县财政部门简化手续优先拨付防汛应急及救灾资金;卫计部门组织防疫、消毒队伍进村入户实施消毒工作;全县各部门通力协作、各司其职,形成救灾强大合力,全力保障灾区群众的衣、食、住、行等一切都恢复正常。目前,全县在灾后重建工作中共投入资金3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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