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崇阳县组建“崇阳县人民调解协调指导中心”,整合部门调解资源,实行县综治办维稳办主导、县司法局承办、相关行业专业部门参与的工作模式,为矛盾纠纷调处提供专业化指导和分析研判,为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调处形成指导意见;以县司法局党组成员牵头,组成流动调解专班,负责重大矛盾纠纷的直接调处。中心常设易发多发矛盾纠纷专业值班平台,由专业部门安排人员,负责日常接待咨询、案件调度和汇总、部门衔接等工作。
矛盾纠纷发生后,先由村委会进行调处,未调处成功的,到所在乡镇调解中心或主管部门调委会申请调处,乡镇调处中心或主管部门调委会受理登记后进入调解程序进行调处,如不能调处的由县调解指导中心负责组织调解。对突发的重大矛盾纠纷直接由调解指导中心进行调处,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作好应对准备。人民调解不能解决的,由县矛盾调处中心协调有关部门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诉讼、行政复议等渠道解决;对于进入诉讼程序的矛盾纠纷,按照“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做好司法调解工作。
依托互联网设立运行调解处理平台系统,崇阳县司法局开发了享有独立知识产权的“崇阳县人民调解处理平台”软件。在软件授权使用上,分三个层级:一是司法所、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层级,负责所属区域、行业的矛盾纠纷的案件录入及指导调处;二是县综治办维稳办、县司法局层级,负责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及舆情汇总、公共信息发布、法律政策宣传,以及领导批转、法院公安等部门移送、跨部门行业案件、重大矛盾纠纷的录入和组织调处,对司法所、行业性专业调委会层级调解的跟踪督办等;三是县委、县政府层级。通过手机终端或电脑登录,可以随时、全面掌握县域矛盾纠纷调处情况,为党委政府提供了一个动态的、县域矛盾纠纷调处的全景窗口,真正做到了“全县舆情早知道”。
人民调解处理平台的设立,实现了矛盾纠纷受理调处的全天候、全方位和全覆盖。2016年上半年,县人民调解处理平台录入全县各级调解组织的调解案件478件,合格470件,合格率达99%,另外,录入调解案件按30%的比例进行暗访抽查,对于虚假或不合格调解案件,给予调解员相应处罚并扣减相关补助补贴。目前未发现调解员违规办案和不合格调解案件现象。(湖北省崇阳县普法办 李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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