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特约记者锦阳、通讯员王建华、汤伟报道:日前,崇阳县桂花泉镇官庄村6组村民吴文英逢人就夸:“还是党的政策好,让我赶上了精准扶贫的班车,彻底治好了我的病,享受着党和政府的阳光温暖,这在以前真是想都不敢想。”
原来,今年64岁的吴文英去年被确诊为直肠癌,这对于一个贫困的农村家庭来说,犹如晴天霹雳。自去年6月份以来,他先后两次住进了县人民医院,共花治疗费10多万元。吴文英是精准扶贫中的医疗扶贫对象,通过新农合保险、大病保险和贫困户再提高10%等3项报销,最后本人只需要负担7572元的治疗费。如今,吴文英正在康复中。
该镇桂花村5组69岁的沈霞云,二子二女均已成家,因中风长期需住院治疗,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典型的贫困户。沈霞云在镇卫生院开通了住院“直通车”,只须刷交医疗卡,直接住院治疗,就连自费部分都不要出钱。
据专业人士介绍:如果吴文英没有被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只购买新农合医疗保险,10多万元的治疗费,按照正常的报销比例,大概是4万余元,剩下的都得自己买单。
2015年,该镇出台了《加强医疗救助促进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发挥政策叠加、资源整合的作用,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服务的工作机制;落实了新农合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3道防线,确保贫困户因病住院就医费用报销比列达到90%。
通过调查摸底,该镇确定194户精准扶贫医疗救助户,做到医疗救助“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准”。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救助政策,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凭《精准扶贫医疗救助证》、身份证和居民健康卡,住院取消起付线,还可以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等医疗救助的相关优惠政策。
记者了解到,该镇医疗扶助对象194人,均是重、慢、恶性等疾病,医疗扶贫救助基金为其购买了新农合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如按照人平年治疗费3万元,仅此一项,受惠资金就达240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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