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凡、通讯员王新华、金静报道:“老舒,县里出了新政策,你的医疗费有望解决了。”19日,崇阳县卫计局工作人员在舒多亚家宣传新的医疗救助政策。
舒多亚是港口乡港口村1组村民,原本六口之家的生活“殷实且满足”。但两年前他因意外全身瘫痪,至今已花医疗费10余万元,不仅积蓄被掏空,且债台高筑,更紧迫的是后期治疗费也无着落。
该县今年出台新的城乡贫困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决定,因病致贫对象患重特大疾病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且取消起付线。
像舒多亚这种因病致贫的情况,其医疗费合规部分报销比例各级累计可达80%,并将每年获得最高7000元的救助金,极大减轻了医疗负担。
该县扶贫办的抽样分析结果显示:全县贫困户中因病致贫比例为69.2%,比全省贫困户因病致贫比例高5.09%。
精准扶贫,不落一人。该县民政部门对全县居民工资、收入等信息进行调查,对家庭收入进行核实;初步符合政策的家庭出具家庭收入声明,再由各镇进行实际调查进行信息比对,最后将自付医疗费用部分超过家庭年收入的困难户确定为救助对象。
该县出台“医疗新政”:对因病致贫返贫家庭,由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落实帮扶责任人结对帮扶。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对贫困户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实行三年免交、两年减半的政策。县卫计部门将贫困人口现行的新农合住院报销比例提高10%,并取消起付线;对患长期慢性疾病的每年给予1000—2000元补助;民政部门对大病救助补助1000—5000元,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因病致贫问题。
“提高报销比例将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切实帮助困难家庭减轻生活和医疗负担,脱贫致富。”该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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