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营诚信为本
又到一年“3.15”,今年消费者维权日的主题是“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对于借助“互联网+”起飞的网络经营,这句话显得尤为可贵。网络经营可以借助虚拟空间进行,网络经营者切不可让“诚信”也变成虚拟的。坚持诚信经营,既是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经营的正常秩序,也是推动电商平台自身生存与发展的需要。守护信用,我们才能在鼠标点击之间开拓出规模巨大的网购市场,才能实现网络经营与消费的共赢。(王远远)
完善网络诚信制度
今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的出台让我们看到网络交易有了更完善的法律依据。
的确,要发挥“互联网+”给消费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的新动力,必须建立完善网络消费者知情权、求偿权、交易权以及安全权等方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当然,强化制度管理时,也要强化道德约束,如建立道德激励机制、个人诚信评估积分、信用档案查询等,并通过诸如道德讲堂、志愿服务、商家责任联盟等发挥实效。(王莉敏)
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
古语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是使“网购无忧”的必要举措,也是重要保障。
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需要发挥消协组织的社会监督和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网络消费维权制度健全和机制创新,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需要搭建网络消费者保护社会共治平台,从源头上减少和防范消费纠纷的发生;需要网络经营者、管理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共同努力,进一步推动网络消费环境改善。
每一个人都在网络中,每一个人都有维护网络诚信的责任。(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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