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温泉夹皮沟巷东段的袁大妈有一件闹心事:巷子里的一辆“僵尸车”一放就是几年,至今无人问津。她抱怨说,这个破烂东西经常造成堵车,还多次绊倒夜行人。
事实上,这样的“僵尸车”并非个例。随着家用小车淘汰更新加快,被车主随意弃用的“僵尸车”也越来越多,已然成为城市的公害。
“僵尸车”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三种:一是已经达到报废时限的车辆,车主认为维修价值不高,将车一弃了之;二是少量没有保险的事故车辆,因维修代价高而导致车主将其“弃之一旁”;三是少数富裕家庭因有多辆车或长期居住在外地,一些车子被长期闲置。
“僵尸车”虽然对主要街道影响不大,但它长期占据着小区道路、停车位等公共资源,给居民增加了出行的安全隐患。另外,这些车辆或破烂不堪,或满身灰尘,直接影响小区的环境。尤其是在高温季节,还有可能自燃而引发恶性事故。
笔者以为,“僵尸车”折射出一些车主公德意识缺失的问题,也反映出监管不力的问题。
作为车主,车子到了报废时限,就应该主动报废处理;作为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定期开展排查清理,对长时间遗弃的车辆,要强制拖走处理。同时,应建立追责机制,对那些随意遗弃车辆的车主进行追责和处罚。(晋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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