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湖北武汉市东西湖区城管执法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所管辖区东吴大道的夜市摊位前,通过表演小品和当地锣鼓词的形式,宣传取缔炭火烧烤。(据2月4日《中国青年报》)
这一举动被网民们戏称为“小品执法”,被认为是武汉城管继眼神执法、卖萌执法、献花执法等之后的又一次“柔性执法”的创举。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作秀,有人怀疑其实际效果,但笔者认为这种“柔性执法”的思路不妨一学。
长期以来,我们在社会管理领域的执法过程中,一直存在这样两个极端:要么片面强调执法必严,将其演变成暴力执法,要么干脆不讲执法必严,将法纪丢到一边。对于执法者,他们有这样那样的难处,有的认为下面阻力太大,执法难以开展;有的认为上级支持不够,没有工作条件。如果能借鉴“柔性执法”思维,这些问题或能较好解决。
必须承认,“柔性执法”的根本目的是要将法纪执行到位。以武汉城管的“小品执法”为例,他们绝对不是为了演小品而演小品,而是试图在演小品的过程中将道理讲清楚,让商户们接受,从而减少执法的阻力。也就是说,“柔性执法”不是“柔弱执法”,而是外柔内刚的执法。
也应注意到,“柔性执法”的生命力在于其和谐性。在一些人眼里,执法者和被管理者处于天然的对立,就如同他们将城管和商贩看做是天敌一样。实际上,关注武汉城管的人们不难发现,他们采用的一套柔性执法办法,就是化解这种对立的有效方式。他们对商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设身处地、以诚换诚,自然能得到商贩的理解和配合。
当然,如同任何新生的事物一样,它自身并不完美,人们接受它也需要一个过程。比如,面对一些“死硬分子”,或者诸如拆违这一类复杂问题时,“柔性执法”就显得捉襟见肘。还比如,如果执法者自身缺乏足够的修养和耐性,其“柔性执法”的效果也会大打折扣。
尽管“柔性执法”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相比原来那种要么简单粗暴、要么放任不管的执法方式,这已经是一种很大的进步了。武汉城管的“柔性执法”无疑是一种积极探索,其效果值得我们期待,其思路值得我们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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