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见习记者程翩若报道:10月29日至30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修改情况的说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三审稿)》修改情况的说明,听取了关于《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咸宁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市政府关于市区义务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表决通过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朱庆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期间还召开了联组会议,开展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专题询问。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官书云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复兴,市法院院长李文锋,市检察院检察长廖旭,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