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阮智愚报道:10月25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审议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建议表决稿)》,审议了《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建议表决稿)》,审议了《咸宁市养老服务条例(草案)》,审议了关于2024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议了关于检查《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区义务教育“三年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了关于城市精细化管理专题询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并推定了宪法宣誓仪式主持人、领誓人。会议决定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0月29日至30日在温泉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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