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关于改进《2024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的通知》(鄂建文〔2024〕19号)、《咸宁市城市管理条例》、《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4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4〕2号)和全市“拼搏赶超”2024年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4年第二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第一名:咸安区,得分88.90 分
第二名:嘉鱼县,得分87.41 分
第三名:通城县,得分87.40 分
第四名:赤壁市,得分85.52 分
第五名:通山县,得分84.92 分
第六名:崇阳县,得分84.77 分
中心城区,得分为90.80 分
注:中心城区不参与排名。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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