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4月26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庆刚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乡村产业振兴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了关于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朱庆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春雷、刘国承、边现龙、鲁恩旺、毛秀君,秘书长李旭东出席会议。副市长王刚、市法院院长李文锋、市检察院检察长廖旭,市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编辑:何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