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马丽、通讯员葛琛报道:8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人民银行咸宁市分行、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等八部门近日制定的《咸宁市贯彻进一步改善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启动全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
《实施方案》的出台,是我市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
具体内容包括:保持信贷投放总量较快增长,提高信用贷款占比,建立分层分类对接服务机制,丰富融资产品和服务,实施首接负责制和信用培植工程,降低综合融资成本,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深化政银担业务合作,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强化工作保障机制。
《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即对全市有融资困难的民营企业,特别是市工商联入库的重点民营企业,银行对接金融服务做到“三个100%”,即对接率100%、企业融资需求尽调率100%、尽调后符合条件的有效融资需求授信率100%。全市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较2022年末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全市纳入省级重点民营企业库的企业对金融服务满意度达80%以上。
目前,我市已完成对省工商联和人行湖北省分行提供的232家民营企业开展金融服务对接,实现第一个对接率100%的阶段性目标。
在此基础上,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加大贷款投放力度,截至7月末,民营企业贷款当年实现新增60.28亿元,完成年度新增目标82亿元的73%,接近四分之三;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同比增速达到21.5%,高于各项贷款增速6.6个百分点。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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