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刘念、通讯员葛琛报道: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支、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咸宁监管分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联合印发《咸宁市贯彻进一步改善全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的十条措施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对我市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
根据《方案》,我市将加快发展数字金融,全面推广“301”等线上快贷服务模式。2023年,全市累放民营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贷款总量增长20%以上,民营企业信用贷款增长25%以上。
建立分层分类对接服务机制。对省级重点民营企业库入库企业集中开展融资对接,为每家企业确定1家牵头金融机构。对未入库民营企业、科创企业,通过楚天贷款码、“咸融通”、咸宁市民营企业信贷融资大平台等渠道加强对接。在降低综合融资成本方面,落实首次贷款等财政贴息奖补政策,将平均担保费率保持在1%以下。在用好用足货币政策工具方面,争取全年累计发放再贷款、再贴现定向支持额度15亿元。
我市将推广“荆楚融担贷”,大力推动“首贷担”“科担贷”等新型政银担业务,推广随借随还、循环贷款模式,实施首接负责制和信用培植工程,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同时,《方案》提出,组织开展“全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设立咸宁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专班,开通“咸宁市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投诉电话”(0715-8158939)、“楚天贷款码”网上服务评价,定期通报民营企业金融服务相关情况。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