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黄兰芬、通讯员欧阳雪松报道:4月24日,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的通知》,推进全市医养结合工作。
《通知》要求,咸宁6个县市区以公立医院为依托,每地确定2至3个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试点,切实把养老这项民生大事做好,形成可推广、可持续的医院办养老模式,打造咸宁医养品牌,促进大健康产业发展,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通知》规定,市、县两级民政部门牵头建好养老项目库,两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严把项目选址关和规划验收关,两级卫健部门督促项目提高设计和建设水准,两级住建部门重点监管项目的消防、无障碍、适老化等方面建设。新建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项目严格按相关标准、规范设计建设;改、扩建项目严格按照适老化、无障碍等要求进行改造、设计装修。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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