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住建厅《2022年全省城市管理工作检查考评方案》(〔2022〕663号)、《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2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2〕11号)、《咸宁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全覆盖纳入城市管理工作综合评价实施评价方案》(咸政办电〔2021〕22号)和全市“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现场会暨城市管理领导小组2022年第一次联席会议要求,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2022年12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及得分:
*********:中心城区,得分91.21分
*********:嘉鱼县,得分91.02分
*********:咸安区,得分90.25分
*********:赤壁市,得分89.61分
*********:咸宁高新区,得分89.35分
*********:通城县,得分88.84分
*********:通山县,得分88.61分
*********:崇阳县,得分88.04分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9日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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