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宋文虎报道:近日,市委出台《关于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各地各单位要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效能,保持压倒性力量常在,坚决清理行业性、系统性腐败;深刻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内在机理,深化纠治“四风”树新风;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形成不能腐的刚性制度约束,坚守政治监督统领地位,健全政治监督闭环工作机制,增强政治监督实效;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监督的制度规定;加强对本地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进行深入研判,完善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实施意见》强调,要形成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优势,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深化拓展清廉咸宁建设,推动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善;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要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准确把握惩、治、防辩证统一关系,将严惩腐败同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结合起来;做实以案促改促建促治,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推动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应。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