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谭宏宇报道:近日,全国绿化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关于表彰全国绿化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咸宁市林业局荣登“全国绿化先进集体”榜单,通城县兴林林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陈齐江被评为“全国绿化劳动模范”。
近年来,我市把生态作为最大财富、最大品牌、最大优势,加快推进美丽咸宁建设,为我市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生态底色。
目前,我市森林总面积746.82万亩,林地面积877.42万亩,森林蓄积量2041.6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51.05%,位居武汉都市圈第1位,先后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