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压紧压实政治责任,带头履行清廉国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推动形成了党委书记主抓直管、纪委书记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良好局面……”
近日,市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清廉咸宁建设协调推进会,会上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政府国资委等9家牵头单位“一把手”和各县(市、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围绕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畅谈今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
“清廉载体建设能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四责联动’是关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省委、市委部署清廉建设以来,咸宁市坚持系统理念,推动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一体落实,共同担负清廉载体建设的责任,确保清廉咸宁建设落地有声。
“经‘两委’会商议,村党员、村民代表会决议,一致同意将王旭村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车间建设工程作为2022年乡村振兴项目库动态调整项目。”日前,在咸安区高桥镇王旭村,党支部书记帅金开对照《村居小微权力清单“二十条”流程图》,向村民通报村级重大事项“两议两公开”执行情况。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这也是我市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的缩影。
为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抓住“一把手”这些“关键少数”,市委出台《中共咸宁市委关于推进清廉咸宁建设的实施意见》,各清廉载体牵头单位主动对标,联合责任单位,将清廉载体建设纳入党委(党组)“重点工程”“一把手工程”,聚焦“两个维护”、行业治理、规范用权、纪法教育、廉洁文化、典型引路等重点内容,关键环节“一把手”亲自协调、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系统规划清廉咸宁建设的“行业版”,不折不扣耕好全面从严治党这块“责任田”。
在联动推进中,市直机关工委牵头履行清廉机关建设主体责任,在全市组织开展清廉机关建设专项行动,纠治机关作风“慵懒散”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市妇联牵头开展清廉阵地建设行动,培育家风家教教学实践基地12个,打造出清廉家庭阵地路线图……清廉咸宁建设一起抓的局面渐入生动。
“清廉建设,需要发挥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也必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监督责任。”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市纪检监察机关在前期协助市委制定出台相关意见的基础上,围绕发挥清廉咸宁建设中监督协助主力军作用,建立健全上下联动、贯通协同的监督工作格局。
一方面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责,成立清廉咸宁建设协调小组,完善了以联席协商、信息报送、督办通报、检查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协调推进机制,施行每季度调度会,各牵头单位和县(市、区)汇报工作进度、交流创新做法、提出问题困难,研究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另一方面突出“把监督融入日常”这一总体要求,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室组地巡”协同联动监督机制,紧盯清廉载体建设的重点环节,明晰监督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加强分析研判,全程跟踪监督,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全覆盖体系。
“清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四方‘共答’,才能共续精彩。”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官书云表示,将继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有机统一,任务部署和监督检查一体推进,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 通讯员 方明威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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