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方达星报道:1月25日,从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传来喜讯,咸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日前已顺利通过国家复评验收。
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市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高位推动信用咸宁建设各项工作。2019年,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联合确定咸宁市为全国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按照信用示范城市两年一复评的要求,我市全面完成了10项基础指标和4项自评指标的考核任务,目前已顺利通过国家复评验收。其中,我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率低于万分之一;“双公示”信息上报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企业信用贷款较2019年同比增速为42.7%, 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覆盖全市24个政府监管部门。
据悉,我市已连续19年被湖北省政府评为金融信用市,全市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区),其中通城、崇阳、赤壁获评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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