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张敏报道:1月26日上午,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自当日9时启动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
据悉,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1月28~29日受冷空气南下影响,我市有一次大到暴雪天气过程,此次降雪过程积雪深度将达2~10厘米,山区可达10厘米以上;30~31日早晨最低气温将降至-3℃左右,有积雪结冰。
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会商进行研判,认为已达到市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启动标准,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决定自1月26日9时启动咸宁市气象灾害(暴雪)Ⅳ级应急响应。
通知要求,启动暴雪灾害Ⅳ级应急响应后,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开展防范暴雪、低温、冰冻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特别要加强交通管理,做好道路除雪除冰工作;做好城乡供水、供电、供气及山区农村防雪、防冻保暖等灾害防御。
编辑:胡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