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2021年月度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咸政办函〔2021〕2号),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市11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各地同步对所辖乡(镇、办)集镇建成区管理工作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综合评价得分及******情况公布如下:
(一)8个评价区域******及得分:
*********:赤壁市,得分91.64分
*********:中心城区,得分91.58分
*********:崇阳县,得分91.48分
*********:嘉鱼县,得分91.42分
*********:通城县,得分91.40分
*********:咸安区,得分88.70分
*********:咸宁高新区,得分87.36分
*********:通山县,得分86.44分
(二)各地所辖乡(镇、办)综合评价首末名及得分:

咸宁市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编辑:胡少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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