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周萱、通讯员向红梅报道:8月30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咸宁市金融助老工程的通知》,将投入65万元,支持13家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零售专柜,增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能力。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金融助老专项行动的项目之一。通过建设零售专柜的方式,可缓解一部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资金不足的困难,激活中心的“自我造血”功能;同时,依托零售专柜,逐步推动建立中心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以志愿服务换取积分,兑换商品或养老服务,探索互助养老;除售卖生活用品外,零售专柜还可以销售老年用品、当地农产品等,丰富服务内涵,助农增收。
即日起至9月15日,有意申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可向当地民政局进行申报。
申报名额市本级1个,其他县(市、区)各2个,每个零售专柜补助5万元。申报要求:一是已建成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且有专职人员运营,并运营顺畅;二是已自主配建了零售专柜且经营良好,或计划配建、有经营场地且制定了方案;三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区位优越,便于辖区老人采购。
编辑:何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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