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焦姣、通讯员余茹报道:昨日,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今年秋季学期寒假放假时间已确定,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将从明年1月26日起,陆续迎来寒假。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全市幼儿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26日(农历腊月十四),义务教育学校寒假时间从2021年1月30日(农历腊月十八)开始,普通高中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2月4日(农历腊月二十三),中职学校寒假时间不晚于2021年1月25日(农历腊月十三)。
2021年春季学期,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中职学校2月27日(农历正月十六)报到,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2月24日(农历正月十三)正式上课,其中高三年级2月19日(农历正月初八)正式上课。
寒假进入倒计时,市教育局下发文件,对学校寒假工作提出要求,要加强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学生离校前,要普遍开展疫情防控、交通出行、取暖用电、烟花燃放、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拥挤踩踏等安全教育。学校要落实好“三会两书”制度,督促学生落实冬春季传染病和新冠疫情防控“无必要不外出”要求,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同时,倡导学生科学安排假期生活,各地各校要贯彻落实省市规范办学行为文件精神,规范办学行为,认真落实“增效减负提质”的要求,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
此外,市教育局还要求学校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新学期衔接工作,让孩子们度过一个温馨祥和安全的假期。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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