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地方立法充分反映民意,增强地方立法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和《咸宁市地方性法规立项工作规定》,现面向全市公开征集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市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都可以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
二、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当符合地方立法权限,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范围内,围绕市委落实党中央、省委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推进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市域治理现代化等重点领域亟需立法规范的事项。
三、提出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应写明立法计划项目名称、立法目的、立法依据、立法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内容,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草案文本。
四、立法计划建议项目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并注明建议人姓名或单位名称、联系方式。征集时间截至2020年10月15日。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安区双鹤路16号市政府综合办公楼622室(邮编:430071)
联系单位:咸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715-8126178(办) 8126351(传真)
电子邮箱:xnrdfgw2015@163.com
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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