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庞赟、通讯员吕世蒙报道:“你好,驾驶摩托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请出示您的驾驶证”……
1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40多名交警在双鹤桥、水利局、泉塘、中心花坛等多个路口进行执法检查。
1日起,我市“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劝导查纠阶段正式展开,全市近500名交警走上街头,对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头盔现象,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现象开展专项整治。
跟随交警执法检查的过程中,记者注意到,已有部分市民自觉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车时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是也有不少市民存在侥幸心理。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大队温泉中队长李晶介绍,此次专项整治,是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的。对骑两轮机动摩托车的驾驶员,现场查获不戴安全头盔的,给予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对于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的,以警告教育为主。
据统计, 当天全市公安交警系统共设检查点44处,检查过往车辆5989台,查获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282起,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391起,无证驾驶13起,其他违法行为323起,依法暂扣违法车辆15台。
6月1日至12月,公安部门将持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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