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记者陈新、周莹、通讯员姜杭德报道:4月28日,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7个督查组赴各县市区及咸宁高新区,开展安全生产和防汛备汛工作督查检查。
安全生产方面,每个县(市、区)抽查2个县级专委会、1个乡镇、1个企业,共对31家单位和企业存在的107个问题进行督查。这些问题包括“分线负责、分片包保”责任制不到位、道路交通事故次数上升、未见4月份安全生产检查记录等。
督查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限期整改,挂牌督办,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实行24小时监控;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或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24小时应急值守,确保应急反应迅速顺畅,信息上报准确及时。
防汛备汛方面,检查各县(市、区)建立联动机制、组建应急队伍、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防汛物资储备、救灾工作准备等工作完成情况。
督查组要求,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原则,一般和较大险情由县负责,重大及以上险情市、县组成联合指挥部实施抢险救援。市县组建由突击力量、专业力量和技术力量组成的应急队伍,镇村组建以突击力量为主的应急队伍。咸宁军分区、武警、公安、消防等单位组建突击队伍,其他部门结合行业特点组建专业队伍。党委直属机关工委组建党员志愿者队伍。5月30日前完成应急演练。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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