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姜明助、通讯员 余茹报道:1月29日,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落实“三个一律”要求:线下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上培训一律不准收费、教师一律不得居家开展培训。
通知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要切实实施好在疫情防控期间“线下培训一律不得开展,线上培训一律不准收费,教师一律不得居家开展培训”工作,妥善做好课程调整和家长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寒假停业期间,要及时将停课通知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对恢复时间等关键内容,一律要在疫情解除之后经本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才能通知开班。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迅速与社区保持紧密联系,发挥社区网络化作用的优势,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发现违规提前开展补课、培训等集体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叫停、立整立改,对拒不配合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坚决予以取缔。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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