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黑必扫,除恶务尽。朗朗乾坤,不容黑恶势力有任何藏身之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始终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利剑扫黑,铁腕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胜利。
据统计,截至12月5日,我市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283个,破获涉黑涉恶刑事案件935起。一批长期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被连根铲除,有效震慑了黑恶违法犯罪分子,贏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目前,全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涉黑组织数排名全省第4,检察机关起诉涉黑案件数排名全省第5,审判机关审理涉黑案件数综合排名全省第3,纪检监察机关针对涉黑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立案审查数和查处人数均排名全省第5。
大案要案侦破硕果累累
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去年以来,我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还社会安宁。一批大案要案被侦破,一些长期称霸一方、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被连根铲除。
在通山,以谭某为首的14人长期称霸一方,作恶多端。该团伙违法犯罪30余起,被控犯有十宗罪。扫黑除恶斗争中,通山县端掉了该团伙,首犯谭某被判有期徒刑23年,其他人被判2年至20年不等有期徒刑。
阮某、佘某为首的犯罪组织垄断了咸安区城区生猪供应。他们暴力禁止经营户到指定以外的屠宰场购买猪肉,成立“地下稽查队”,肆意打砸运送和经营“外埠肉”的人员车辆,还通过行贿安排人员“挂靠”食药部门当“内线”。该案被重点查办,主犯阮某被判处16年有期徒刑并没收全部个人财产。阮某、佘某为首的犯罪组织被打掉后,咸安市场猪肉价格应声而落。
在崇阳县天城镇,以谢某和王某为首的殇夫“专班”盘踞县殡仪馆11年,强行承揽丧葬服务,逝者家属必须花高价请他们当殇夫,否则不许火化不许下葬。当地政法部门雷霆出击,依法逮捕10名团伙成员,并公开庭审宣判,一举端掉了这个为害一方的团伙。
2019年,我市扫黑除恶斗争在侦办大案要案方面硕果累累。全市新侦破涉黑组织案9个,在去年基础上翻一番。
“打伞”“破网”铲除黑恶土壤
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黑恶势力有恃无恐的根源,就是他们头上的“保护伞”和背后的“关系网”。专项斗争中,我市坚持把“打伞破网”作为主攻方向,从源头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我市纪委监察机关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工作重点,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并优先处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
我市深挖咸安区生猪涉黑案件“保护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15人。该案单案查处“保护伞”人数居全省首位。时任区食药监局局长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区食药监局稽查分局局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崇阳县殡葬服务行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立案侦查后,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倒查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对16名相关人员立案调查。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被工作约谈。县民政局3任党组书记、局长及民政局、天城镇政府、谢家坳村村委会的其他12名相关责任人被追责问责,有的被开除党籍、公职,并被追究刑事责任;有的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为了彻查黑恶保护伞,我市建立完善日常沟通联络、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协同办案、查办结果反馈4项工作机制,做到同步核查、同步立案查处、同步审讯深挖。全市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共起底涉黑涉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121条,立案60件。
截至11月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21件,留置34人,处理129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97人,组织处理34人,移送司法机关81人,有效净化了政治生态。
专项斗争将不断引向深入
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胜利,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至11月,全市刑事案件破案数同比上升23.5%,街面抢劫、抢夺、砸车窗、盗窃犯罪发案不到60起,为历史新低。全市安全稳定的社会局面不断巩固,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毋庸讳言,我市扫黑除恶斗争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重点领域黑恶案件办理仍需加强,线索核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仍需加大力度等等。
根据上级精神,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目前制定了工作任务清单,推动专项斗争不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胜利。下一步,将迅速开展如下重点工作:
——破案攻坚成立“双专班”。完善公安、纪检监察“双专班”侦办模式,落实提前介入、同步立案、联合办案、信息反馈等措施,提高办案质效,突破一批难啃之案。
——“打伞”“破网”做到“四个不放过”。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打伞”战绩不佳的县市区不放过。
——“打财断血”做到“三个同步”。公安机关在侦办涉黑涉恶案件时,法院、检察院同步介入引导全面查控涉案财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时,同步配合政法机关挖掘“黑财”线索;法院判处财产刑金额与公安机关扣押、冻结涉案财产金额同步匹配。
——行业治理完善“三项制度”。完善落实政法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强化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的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
另外,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还在线索摸排核查、依法办案、宣传报道、督导考评、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都明确了相关工作任务。(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荣华 通讯员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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