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吴文谨、特约记者李星、通讯员李小梅、吴剑报道:12月12日,在咸安区桂花镇高升村,道路崎岖,尘土飞扬,一条9.6公里长的“四好农村路”正在紧锣密鼓地施工,不远处光秃秃的“石头山”上,村民们正在种植黄精。
记者来到高处,放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插上了笔挺的栾树苗,树梢上,挂着各色塑料袋。
“这些塑料袋可不是白色污染,而是用于识别黄精的标记。”黄精种植项目的负责人程平英笑着告诉记者。
自打咸安区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明晰产权,将山林确权到集体和个人之后,程平英就来到了高升村,流转了1000余亩土地。三年来,她带领村民们从人工造林到发展林下经济,赢得了群众的认可。
“高升村是2017年出列的省级贫困村,全村人口仅2000余人,常住人口不到500人,绝大多数为留守老人。”村支书董焕华说。现在,村里的老、弱劳动力,每天能在程平英这里领到160元的工资,当日结算,中午还管饭。
在董焕华看来,程平英的到来,不仅让几座“只长茅草不生财”的荒山焕发生机,更使得农村老弱劳动力看到了未来的希望。
程平英扳着指头算了一笔账:“目前,我承包了1000余亩林地,每亩能种1300株黄精。三年后,每株黄精能长到30斤左右,按市场最低价算,一株黄精能卖到150元……”
咸安区林业局林改办主任谭秋华介绍,政府除了给予造林业主造林补贴,还对发展林下经济给予100元/亩的补贴,对购买森林保险的业主,补贴其60%的保险金额。
去年,咸安区被省林业厅确立为全省5个深化集体林权改革示范县(区)之一,其创建内容包括明晰产权制度、畅通流转机制、培育经营主体、完善服务平台、推进森林保险、发展特色林下经济等。
今年以来,全区参与林改确权登记行政村134个,确权面积108万亩,林权证统一换发成了不动产证书;全区累计流转林地2115宗,面积23.8万亩;各类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已达291个;森林保险投保面积近19万亩。
截至目前,该区已发展林下经济面积9.8万亩,经济总产值达4.7亿元,带动2000余人就业。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正让荒山变金山。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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