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王恬报道:20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2018年及2019年1-5月环境质量状况。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18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6%,较2017年同期上升了3.1%,全省排名第5;PM10浓度均值较2017年同期下降了9.7%,全省排名第2;PM2.5浓度均值较2017年同期下降了21.3%,全省排名第2。2018年市城区空气质量在全国169个重点城市中位居第19位,是全省唯一入选“20个空气质量相对较好城市”的地级市。
2019年以来,我市空气质量整体良好,但受外因影响,今年1-5月,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3.4%,较2018年同期略有下降。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2018年以来,全市8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纳入《湖北省长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考核办法》的4个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为100%;纳入《湖北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的水质达标率为80%,不达标断面为斧头湖咸宁湖心;地下水考核点位麻塘水厂水质保持良好。
市生态环境局表示,将持续深入开展“三禁三治”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从源头上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实施科学精准治霾,开展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污染源,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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