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新闻聚焦 >> 正文

咸宁市消委发布今年第1号消费警示 购车须谨慎

来源:咸宁网 时间:2019-06-14 08:43

近期,咸宁市咸安温泉城区交通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规定:国家对在中国公路及城市道路上行驶的 M 类汽车、N 类汽车和 O 类挂车(须上普通牌照的车辆)、摩托车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CCC认证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过渡期内生产许可证与CCC认证管理并存,在2019年4月14日前,电动自行车产品应凭有效生产许可证或CCC认证出厂、销售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19年4月15日起,电动自行车产品未获得CCC认证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为此,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郑重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辆时一定要注意以下七点:

* 认真检查是否有整车出厂合格证,是否有CCC认证标志;

* 认真检查是否有进口车辆的货物进口证明和进口车辆检验证明等材料;

* 一定要向销售单位索要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认真检查车辆是否有《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进口车辆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是否有铭牌。认真检查《增值税专用发票》、《车辆一致性证书》或进口车辆特殊认证模式检验报告、铭牌所载明的数据是否与车辆的实物一致;

* 认真检查是否有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 认真检查是否有产品保修、维修保养手册;

* 认真检查是否有产品“三包”凭证。

* 如果存在以上问题,您购买的车辆会存在不能上牌的风险,可能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请不要购买!

消费者在消费的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凭证,当遇到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果与经营者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15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到消费者组织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咸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19年6月14日


编辑:yangweijie

上一篇: 通城县发展文旅产业 打造中华古瑶文化第一园
下一篇: 【聚焦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行动①】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建管结合打造唯美村湾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