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朱哲 通讯员 张敏
良好的人居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是民生的优先领域,是群众最能直观感受到的深刻变化。
眼下,一场乡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战役,在鄂南大地全面打响。
3月30日,我市在崇阳县召开现场会,全面部署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
4月8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从咸宁站乘坐交通轨道火车,对京广铁路沿线环境整治开展督查。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共享乡村品质生活,一幅幅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画卷正徐徐铺开。
为何整治?
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事关咸宁城市形象,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广大群众民生福祉。
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党中央、省委有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就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
省委也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谋划出台了系列政策措施。
党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周密,工作目标具体,措施要求明确。必须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扎扎实实打好改善乡村人居环境这场硬仗。
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咸宁发展有需要。
近年来,我市着力打造具有鄂南特色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全市乡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对人居环境满意度大幅提高。
但也要清醒认识到,全市农村脏乱差的问题还没有根本性好转。这些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短板,也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点。
开展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广大群众有期盼。
美好生活必须有美好的生态环境,必须有美好的人居环境,必须要天蓝、地绿、水清,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从某种意义上说,整治乡村人居环境不仅是一场文明之战,更是一场民心之战。
必须全面提升乡村人居环境,补齐农村人居环境方面的短板,确保乡村人居环境实现根本性、革命性的变化。从而不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怎样整治?
古人云:举网以纲,千目皆张;振裘持领,万毛自整。比喻做事应该提纲挈领,善于抓住重点,从根本的、关键的环节上着手。
抓重点是重要的方法论。牵住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牛鼻子”,既要抓“五线”主战场、也要抓“五治”着力点。
沿“五线”:一是铁路沿线——高铁、城铁、普铁;二是公路沿线——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县级主干道;三是水体沿线岸线——长江、河湖库;四是重要节点沿线——口子镇、城市进出口、旅游景点等;五是村庄沿线。
施“五治”:一、治脏,二、 治乱,三、治污,四、治差,五、治本。
具体来说,治脏,就是清建筑垃圾、清生活垃圾。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大力清理积存垃圾杂物。另一方面,要着眼长远,建立健全垃圾治理长效机制。
治乱,就是拆两违、拆危房。目前,城郊、城中村区域还存在不少违法建筑;农村还有不少危旧房、破旧闲置房。这些破旧建筑,既存在安全隐患,又破坏了咸宁整体形象,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拆除。
治污,就是改水、改厕,黑臭水体治理。要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要扎实推进“厕所革命”,小厕所关乎大民生。同时,针对农村“有新房没新村、有新村没新貌”的现象,要通过立面改造来解决。
治差,就是种树、种花。要发扬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精神,让咸宁的大地山川绿起来,让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美起来。
治本,就是建规矩、建机制和建文明。强化体系,建章立制,在鄂南乡村形成良好的生态、生产、生活环境。
谁来整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的生态文明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方力量,形成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强大工作合力。
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整治人居环境,各级各地要扛起责任再出发——
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要发挥指挥协调、统筹安排和督导考核作用,从市级层面对全市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负总责。
市直相关部门要就相关工作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路线图、时间表和任务书,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协同推进。
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是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主责、抓落实。
各乡镇要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联动推进,切实担负起具体的实施责任。
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既要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作用,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广大群众既是直接受益者,也是主力军。要引导老百姓美化绿色净化家园,对前庭后院栽树植草,对房前屋后环境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切实增强老百姓改善人居环境的责任感。
开弓没有回头箭。咸宁,正以更高的标准、更硬的作风、更实的举措,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动乡村振兴,加快打造天蓝地绿、山清水秀、宜业宜居的美丽家园。
编辑:hef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