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阮泽华、通讯员 卢劲武、程洁报道:19日,记者从市财税部门了解到,我市圆满完成了环保税征收任务,顺利实现排污费改税的目标。去年共征收入库环保税2031.89万元,涵盖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声等4大类污染物征税以及滞纳金、罚款。符合减免条件的环保税纳税人征前减免税款889.53万元,呈现出良好的正向效应。
市财税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征收排污费与税收制度相比,排污费制度存在执法刚性不足、地方政府和部门干预等问题;作为税收,有法律予以规定,征收更加规范,可以倒逼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增加环保设备投入,使得污染检测监测更为科学客观。
据悉,去年全市环保税纳税人达336户,较上年同期排污费征收对象589户减少43%。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增加,促使企业环保治理投入力度增加。费改税后,环保税法新增了“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这一档减免税政策,同比减收470万元,户均减收1.4万元,纳税人税负进一步降低。此外,环保税还促进了污染物的集中处理、企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赤壁市中伙铺镇董家岭村生态产业引领村民致富路
下一篇:
咸宁市召开帮扶通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