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宋文虎、通讯员宋建梅、梅超报道:元月4日,记者从湖北通山富水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了解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于2018年12月29日正式下发《关于2018年试点国家湿地公园验收情况的通知》,全国112处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顺利通过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其中,湖北通山富水湖国家湿地公园通过验收。
湖北通山富水湖国家湿地公园于2013年12月经国家林业局批准为建设试点,规划总面积3821.8公顷, 湿地面积2835.03公顷,湿地率达74.18%;共有动物301种,植物516种,其中还有野大豆、白鹤、白颈长尾雉等国家级重点保护动植物。
通山县始终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基本原则,加强湿地保护措施与治理力度,促进湿地生态修复,力争把富水湖湿地公园打造成湖北生态旅游的又一张靓丽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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