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荣华报道:12月7日,市委书记丁小强主持召开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进行讨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入学习贯彻实施宪法 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 座谈会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大力推进新时代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部署、新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着力健全农村基层党的组织体系,大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压紧压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推动我市农村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架设起了纪检机关依规治党、强化自我监督的“防火墙”,要认真组织学习,严格组织实施,确保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必须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严把德才标准,坚持公正用人,拓宽用人视野,激励干部积极性,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选人用人要强调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干部最重要的是政治品德要过得硬,选人用人必须把好政治关。要坚持公正用人。打开视野、不拘一格,把干部队伍和各方面人才作用充分发挥出来,大胆选拔任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会议强调,《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条例》培训,确保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学懂弄通。要抓好《条例》的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内容和精神;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和党校要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强调,要树立宪法意识,严格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要保证宪法实施,把宪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根本依据,在党的领导下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强宪法监督,维护宪法尊严权威,确保宪法全面有效实施。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全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讨论稿)》;审议了《市委五届五次全体会议方案(讨论稿)》,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和市政协党组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准备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关于加快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县域经济升级版的实施意见(讨论稿)》。
编辑:hu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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