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荣华、见习记者 吴文谨、通讯员 徐世聪报道:10月21日,通山县大畈镇板桥村6组村民章勋良和组里签好合同,租赁30亩荒山种植枇杷,租金每年每亩150元。
合同书上,组长章勋江、会计章晋美以外,33户村民一一签字。为了审议此事,村里先后召开“两委”会议、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并公示。
“这件事严格按村级权责清单30条审议,过程公开,村里没有人有意见。”村副主任张勋安说。
去年以来,通山县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改革,明确村级权责清单30条,把村权关进了制度的“笼子”。
“实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改革,主要目的是为了规范村权。”县纪委信访室主任徐广臣说。前些年通山农村信访举报一直高居不下,村干部违纪违法现象突出,县委直面问题,设计《村级权责清单30条》,启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去年6月在2个乡镇、55个村试点,今年3月全县铺开。
这个权责清单将10大类、30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利益的事项,全部按照办理程序编印成流程图,明确各项村级事务决策、便民服务和惠民政策的办理步骤,确立统一标准,村民办事有章可循,村干部为民服务有据可依。
据县纪委统计,至今年上半年,权责清单改革试点以来,全县立案处理不按章办事党员干部44人,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低保210名,删除不符合政策贫困户435户1678人。大数据显示,全县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和群众反映村干部廉洁自律的信访问题大幅减少。
编辑:hushaopeng
上一篇:
咸安区践行新理念 “三力齐发”锚定高质量发展
下一篇:
神奇大片《东方风来》带你感受“奇妙进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