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柯常智报道:16日,入选全省2018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285个村公示期满,我市12个村正式被确定为试点单位。
这12个村分别是: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村、高桥镇白水村,嘉鱼县渡普镇东湖村,赤壁市蒲圻办事处金潭村、车埠镇马坡村,通城县关刀镇高冲村、塘湖镇荻田村,崇阳县金塘镇畈上村、铜钟乡坳上村、桂花泉镇桂花村,通山县慈口乡大竹村、九宫山镇程许村。
2016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从2016年起,每年重点支持300-500个村开展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试点。到2020年底,全省建成2000个左右美丽宜居示范村,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乡村发展模式,加快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
据了解,入选全省美丽乡村建设的试点村,每个村将获得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县市区也将同步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统筹安排、筹措美丽乡村建设资金。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公共服务设施、开展综合整治环境、提升形象,进一步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截至目前,我市先后有34个村被纳入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其中2016年度11个,2017年度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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