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以诚而立,城市凭信而兴。
咸宁去年被国家发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列入第二批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名单,湖北仅4家。
“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作为重要国家级金字招牌,对于咸宁提升城市形象、提高融资能力、获取政策支持都有明显的助力效应。
2016年7月31日至2017年8月1日期间,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261个地级市信用状况监测评价中,咸宁居第22位,同比上期排名上升15位。
夯实筑牢示范创建基础
对一个城市而言,信用高地就是资金洼地,信用品牌就是发展平台。
换言之,信用是重要的软实力。信用水平的高低决定了这座城市经济社会运行效率和成本的高低。
近年来,在咸宁诚实、守信、互信之风逐渐形成,"信用咸宁"已经成为又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
咸宁是湖北省内最早开始信用建设,也是全省信用环境和工作基础最好的市州之一。
2002年起,站在不断增强软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高度,历届市委市政府持之以恒全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收效明显——
连续14年获得“金融信用市州”称号,其中2012年度、2013年度指标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
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
自2008年以来,咸宁市的信用环境监测评价指标连年位居全省前三。
各地大力实施"信用细胞"创建和培育工程,开展了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评选和A级信用企业培植等工作,也为"信用咸宁"奠定良好基础。
经过十余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咸宁已经成为信用环境指标领先、信用品牌知名的信用建设先进地区,吸引金融资本的不断流入,咸宁的经济社会也因此步入健康高速发展的快车道。
有数据为证。自2005年以来,咸宁市的贷款增速、GDP增速等指标连年位居全省前列,2016年全市GDP比2005年净增4.43倍,呈现出信用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信用环境与金融经济同步促进的良好局面。
随着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创建,咸宁在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正好于、快于、优于其他地区,显示出示范引领效应。
凭着良好的金融信用基础,2016年底开街的贺胜金融小镇今年7月份完成了第100家基金公司的注册。现小镇入驻基金公司达到112家,资金管理规模超过190亿元,已募集到位资金16.8亿元。
高位推动信用咸宁建设
嘉鱼县潘家湾镇东湖村被省信用环境建设办公室誉为荆楚“第一信用村”。在这里,“信用”就是通行证,无需抵押物,不需“过硬关系”担保,轻轻松松就能从银行贷款几十万元。
这个例子充分证明:市场经济的根本,还是信用经济。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是建立在良好的信用环境和信用体系基础上。
目前,市委、市政府从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和谐社会、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的战略高度出发,高位推动信用咸宁建设各项工作。
信用建设的首要是体制机制方面的建章立制。在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出台了涉及咸宁信用中长期规划、信用综合管理等几十部规章制度。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示范市,重点和难点都在信用信息的归集上。立足于“一个中心、两大平台、四张清单、五类应用、四大功能”,我市成立市大数据中心,让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分析应用在时间上有了更多主动权。
通过组织实施农村、社区、企业和区域"四大信用工程",重点推进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建设,搭建了政银企互信合作平台。通过参与全省统一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实现了市内所有信贷业务主体全覆盖。咸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验区创造了四个“第一”,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工商、公安、司法、税收、食品药品、建筑市场、外贸出口、融资担保、债券融资等行业(领域)在完善信用记录、建设信用信息系统、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实施信用分类监管、推动诚信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稳步推进。
信用,正成为咸宁市场经济的“通行证”,经济转型发展的“生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润滑剂”。
规定自选动作双向发力
前不久,市长王远鹤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咸宁信用体系建设最终的目的是要让广大的信用主体,有获得感。政府要降低管理成本,企业办事要省程序,投资者要心安,市民要安心。
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不是为了摘牌子,信用创建没有“终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无疑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必须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谋划。
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到今年底,我市将基本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到2018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结合咸宁实际,我市正在做好“纵向到底”部门的规定工作,开拓创新“信用咸宁”自选动作,双向发力。
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四个重点领域,围绕这四方面,各地选择现实紧迫需要的行业领域,加快推动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比如,落实公务员诚信档案实施方案,加强公务员的诚信管理和教育;在商务领域和社会领域制定信用承诺制度、信用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和信用评价监管制度;重点推进法院公信、检察公信、公共安全领域公信、司法行政系统公信和司法执法执业人员信用建设,建立司法领域诚信档案、“红黑名单”。
与此同时,深入推进试点创新工作、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经验全市推开、食品药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咸宁高新区企业信用星级评定试点四个自选动作,力争在2018年全面验收时间内,出咸宁特色,咸宁经验,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铺开,复制可推广模式。
诚信,正在塑造咸宁的城市品质,也昭示着咸宁必将赢得未来。
(咸宁日报记者 朱哲 通讯员 鲁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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