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全媒体记者庞赟报道:从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从15日开始,大学新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了。
据介绍,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符合三个条件: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经村委会(居委会)认定,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
新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https://sls.cdb.com.cn/,填写申请,并从系统内导出打印《申请表》。已通过预约申请,以及没有通过预约申请的学生,需要携带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录取通知书(在校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在校生学生证遗失,由学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原件代替);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教育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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