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朱哲报道: 31日,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组织会商,决定自当日16时起终止咸宁市重大气象灾害 (高温) 应急响应。
7月21日10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了重大气象灾害(高温) IV级应急响应,建议加强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城乡居民注意防暑降温及用电用气安全; 二是做好水电调度管理工作;三是做好农田高温热害防御工作;四是加强防御局部“坨子雨”和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灾害。
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全市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后,截止7月25日08时,我市大部地区最高气温已上升到38℃以上,局部地区达40℃左右。7月25日9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将重大气象灾害(高温) 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应急响应启动以来,在副热带高压的稳定控制下,我市出现了持续性高温天气,来势猛,范围广,时间长。
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受台风外围环流影响,顶计8月1日至2日我市大部地区有降水发生,气温下降。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经组织会商,决定自7月31日16时起终止咸宁市重大气象灾害 (高温) 应急响应。
根据《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关注天气变化,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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