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 张敏、通讯员 林世海报道:18日,记者获悉,市建管处下发防暑降温工作通知,要求做好高温天气建筑工地防暑降温工作。
为了加强全市高温天气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市建管处组成专班进驻施工现场,增加巡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各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工作制度, 配备防暑降温用品,改善施工现场饮水卫生和饮食卫生条件,合理调整安排高温作业时间,严禁延长高温作业时间和违规加班加点。
高温天气期间,各施工企业要落实指定负责人,为一线施工人员做好防暑降温服务。施工现场应配备防暑降温用品,严禁赤膊和穿拖鞋上岗,安全帽、安全带必须规范佩戴。
同时,应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适时避开中午高温酷署时段,妥善安排施工作业人员的休息。气温达到35度以上时,每天上午11点至下午3点的时间内不得进行施工层作业,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气温达37℃以上、40℃以下时,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此外,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有充足的茶水、防暑药品供应,讲究饮食卫生,注重食品安全。同时,现场专班人员加强对一线施工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的安全生产教育,杜绝不遵守安全制度盲目赶抢工期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通山营造项目建设良好环境 坚决打击非法阻工
下一篇:
探访咸宁特色小镇④嘉鱼新材料小镇的"二次突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