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见习记者陈希子、通讯员陈蔚报道:9月30日,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指挥部召开工作汇报交流会,通报当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概况,部署推进下阶段环境保护整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丁小强出席会议,副市长周勇主持会议。
据悉,截至9月30日,全市突出环境问题已销号147个,整改完成率59.76%。其中,省“双交办”突出环境问题10个,已销号9个,整改完成率90%;市政府督查突出环境问题77个,已销号65个(含拟销号28个),整改完成率84.41%;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159个,已销号73个,整改完成率45.91%。
会议通报了咸宁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截止9月27日,咸宁市城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265天,其中优47天、良152天、轻度污染63天、中度污染3天,优良率为75.1%,比2015年同期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83天)多16天,优良率同比(67.8%)上升7.3%;PM10平均浓度值较2015年同期下降11.1%;PM2.5平均浓度值较2015年同期下降18.2%。
会议指出,总体而言,咸宁市当前环境问题整治取得不少成效,但整体工作形势严峻,时间紧、任务重,部分县市区对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履职尽责不到位。相关部门要转变作风,加大工作力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突出问题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会议要求,要重视城区扬尘、一氧化碳污染问题,加强城区工地督查,减少城区扬尘污染,采取措施不拖延,抓好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工作;要突出问题导向,严格按照省环保督查规定,加快推进整改工作进度;对整改工作不到位部门,要突出追责问责,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进行查处,对照问题清单,细化责任,圆满完成省环境督察交办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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