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上午9时,咸安区公路局治理车辆超限检测站旁,一辆辆货车在交警的引导下,进入站内进行称重检测,一切显得忙碌而又有序。
9月21日是《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的第一天,也是我市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行联合执法首日。
10时30许,一辆挂着江西牌照的大货车在交警的引导下驶入检测站内,检测数据显示:限重49吨,实重53.3吨,超重4.3吨。
咸安区公路局治理车辆超限检测站站长王永营介绍,按照新规,由交警执法人员负责引导货车车辆入站,公路执法人员负责测重,然后由交警部门根据公路部门提供的初检单,对超载车辆依规作出相应处罚。“根据新规,每超重1吨,罚款500元,这辆货车超重4.3吨,应给予罚款2000元。同时,交警部门还将对违章车辆进行记分处理。而在以住,车辆限重为55吨,对超重率达到30%,才给予500元罚款,现在处罚力度明显加大。”
王永营说,此次颁布施行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在源头治理、标准统一和联合执法上,有了更详细的明确规定、更具体的操作办法、更明确的职能分工。同时,由于处罚力度的加大,也被称为“史上最严限超载令”。
市交警支队二大队副队长孙向宁一边引导车辆入站,一边告诉记者说:“为配合此次联合执法,交警部门派出了7名警力上路执法,一上午,我们至少引导近百辆货车入站检测,依法打击车辆超限行为。”
来自通山县的货车司机叶存山在检测站领取宣传资料时说:“对这种整治我们拍手称快,早就应该这样整治了,大家在统一的标准下进行营运,免得天天担心害怕,这是件大好事。”(咸宁日报记者 盛勇 通讯员 罗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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