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姜明助、通讯员胡雄兵、吴祖慰报道:今年以来,通城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紧牵“牛鼻子”,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积极做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打牢责任链条。该县在出台《通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等4个专门文件的基础上,下发《通城县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从责任对象、责任范围、责任内容等方面进行补充和规范,并分层进行“签字背书”,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担当的责任链条。
传导责任压力。该县建立落实主体责任定期报告制度,对各单位履责情况实行痕迹化管理;继续实行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与部分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同时,结合年底检查考核,重点对11个乡镇和24家县直重要部门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党员干部评责评廉活动,层层强化责任意识,督促时刻挑起主体责任的担子。
强化追责问责。该县明确提出,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当年年度考核为“不称职”,当年不得提拔重用;对发生重大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单位和乡镇,县委将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截至目前,该县已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17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追责问责,公开通报处理县财政局、县环保局等5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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