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哲、通讯员赵雅静报道:16日12时,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
8月11日以来,我市大部地区最高气温由35℃上升到37℃以上,部分地区达39~40℃,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十天我市大部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启动高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建议加强三方面的防灾工作:一是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二是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三是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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