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凡、通讯员王新华报道:“医改救了我一命!”3月1日,回想一年前自己的治病经历,崇阳县沙坪镇泉湖村三组村民蔡仲先感慨不已。
2014年,他被诊断患有肺癌,先后在武汉协和医院和崇阳县人民医院住院三次,成功进行了外科根治术。医疗费用共计6万元,但实施医改后,公家报销比例达70%,他自己只交了不到2万元。
蔡仲先只是崇阳县享受到医改红利的普通老百姓之一。
为有效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崇阳实行医改“新政”。从2015年3月起,医保资金实行总额控制,按月预付。县医院每月预拨450万元,中医院每月预拨100万元。此举一改群众入院须缴纳一定数量住院费的就医模式。
如今,按政策范围内报销的费用,一律由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资金先行垫付,群众只要交纳自已应承担的部分费用,即可入院治疗。据统计,县医院仅药品费用老百姓一年可惠利1200万元。
县卫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以前看病,先付钱再治疗,再去报销。有的老百姓一时拿不出钱,就只能眼睁睁地延迟手术,耽误治疗。
近年来,作为第二批全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县,崇阳持续深化改革。所有公立医院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便民惠民设施跟进完善,专家预约、挂号只需拨打一个电话,疑、重症患者可在县内就能获得三甲医院专家诊断。
“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民生是根本。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一年多来,让百姓感受到暖暖的民生关怀。”县委书记杨良锋说。
2015年6月1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母婴保健法》实施20周年座谈会上,崇阳医改经验被全国推广。
目前,崇阳正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已规划3所民营医院。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办医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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