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邓昌炉、通讯员朱敏报道:14日,市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印发《咸宁市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淘汰实施方案》,启动中心城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改造淘汰工作,以降低污染空气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环境。
根据方案,我市温泉、永安城区和咸宁高新区,以及咸安凤凰工业园、浮山办事处、马桥镇、汀泗镇、官埠桥镇、向阳湖镇、横沟桥镇等地,将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区域内第一批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工作;2016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区域内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工作。
改造淘汰工作按照优先使用原则,要求企事业单位应优先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建议改造为天然气锅炉;蒸吨数较小的锅炉,建议替换为蓄热式电锅炉;在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锅炉可以考虑燃用成型生物质燃料。同时,采取强制淘汰的办法,要求辖内所有中小燃煤锅炉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清洁能源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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