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庞赟)日前,省发改委召开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专家评审会,在7个申报城市中评选出3—4个示范作用强、具有全省引领作用的城市申报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我市以第二名的成绩通过省级评审。
近年来,我市在社会信用建设方面做了不少努力。从2002年起,我市建立了覆盖各县市区的信用环境建设领导小组。2014年6月起,成立了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和10个专责小组,建立了部门联系制度,编制了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同时,市政府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文件,为加快健全和完善我市的信用制度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经过十余年的努力,我市在加强行业信用建设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建成了以金融、工商、公安、司法、税收、食品药品、建筑市场等行业为重点的信用信息系统。
另外,我市区域信用建设亮点纷呈。崇阳县创建全省“农村信用体系试验区”的做法和通山县实施县域金融工程、支持小微企业的有关做法分别得到了省领导的肯定肯定和省政府的推广。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先易后难,先局部后整体,统筹兼顾、有序推进的思路,建设国内领先、体现咸宁特色、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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