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黄柱、特约记者胡剑芳、通讯员吴伟民、刘志广报道:向阳湖镇祝垴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交通费、节假日加班补助,共计31880元,该镇决定给予村党支部书记祝隆胜党内警告处分;
桂花镇万寿村一次性支出会议费4500元用于招待,且报销凭证不规范,该镇决定给予村主任李木清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日,在咸安区廉政网上,区纪委公开通报近期一批违反“八项规定”,损害党风政风的典型案件。
今年以来,咸安区坚持把纠正“四风”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常教育、严纪律、刹歪风,以坚决的态度和高压的态势,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该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公车私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违反工作纪律等易反弹的重点问题,继续坚持明察暗访工作机制,设立15个明察暗访工作小组,防止节日期间出现各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问题,每星期集中进行1至2次明察暗访,定期通报。
至目前,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9人,全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区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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